舉證辨正51. 史明(施朝暉)是禽獸不如的連橫及謝雪紅、連震東的綜合體。


51.史明(施朝暉)是禽獸不如的連橫及謝雪紅、連震東的綜合體。
  
    施朝暉(從母姓,1962年改名史明)言行的破綻太多。由於50多年來,史明(施朝暉)表面上一直有模有樣的說是對中國國民黨及中華冥國深惡痛絕、不共戴天,看似欲除之而後快,卻見到史明洋洋自得的擔任中華冥國總統府資政、參加慶祝中華冥國國慶及升旗典禮、周圍唱著響亮的中國國民黨黨歌當國歌也完全不以為忤,一些朋友覺得疑惑。朋友們在史明(施朝暉)生前就問埔農對史明真正心態的看法。因為從事拖垮福爾摩沙(琶侃)台灣華奴太多了,埔農只得以就活躍於檯面的華奴做舉例說明,無法一一點名糾舉,所以一直沒有正式談論所謂的史明。
    史明去世後,由於檯面上認賊作爸、認土匪作祖公的華奴士紳紛紛推崇,有更多理性清明的朋友認為,史明暗中替中國盜匪把福爾摩沙人(琶侃人,今所謂台灣人)華奴化的傷害若不加以破解,福爾摩沙的華毒將更難清除。所以,埔農在開始全心休息之前,就再用幾天時間,仔細剖析所謂史明的真相,讓大家瞭解所謂史明在表面下的實際情況。埔農的敘述,將都是把史明自己所透露的言行攤開在陽光下而已,應無可置疑。

    施朝暉(1918119日-2019920日。從母姓,1962年改名史明),父、母是臺北士林所謂台灣士紳、阿舍之林、施兩家大地主的子孫(單其母在士林就擁有160甲土地),原本就有勾結入侵盜匪、認盜作祖、掠奪產權自以為高級的家庭習性,執意鄙視自己祖先靈性智慧的文明和文化。
    臺北士林之施、林兩家,就是1886年劉銘傳上奏清國光緒帝《清賦的12項建議》中,所指摘的狡黠之徒大地主。此等大地主(大租戶,直接向官府繳稅)是勾結官府請領執照,獲得別人廣大地段之土地權的劫匪。由於清帝國視所謂的台灣為敵境,重視的是國庫稅收的方便與充裕,不理會劉銘傳那提請維繫公理的建議,執意放任此等所謂台灣士紳勾結官府的肆虐。這些阿舍、大地主家庭,遂得以繼續延伸入日據時期,再鑽進蔣幫中國盜匪肆虐福爾摩沙的行列。
    更糟糕的是,由於假漢人、假華人當上癮自以為高級,施朝暉甚至歧視、污衊承認自己是原住民的清明福爾摩沙(琶侃人,今所謂台灣人) ,有欲除之而後快的惡毒心態
    19363月,施朝暉前往日本求學。1937年進入日本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學部就讀。
    1942年,自早稻田大學畢業後,施朝暉迷戀共產主義,秘密加入中國共產黨。1943年,施朝暉前往上海為中國共產黨效命,再轉往延安、太行山受訓,隨後被派往上海市、北平市等地,從事運輸、販賣鴉片,替中國共產黨賺取黑心的發展與壯大經費。(其實,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於1949年以前,都是在販賣鴉片)
    施朝暉後來卻自稱這段時間是在抗日。說謊不打草稿,就容易自己露出馬腳。

    194511月,中國共產黨發覺中國國民黨在福爾摩沙奪取大量資財,有重新壯大的趨勢,遂送原本熟悉福爾摩沙的施朝暉到張家口市的中國共產黨華北聯合大學繼續接受間諜訓練,準備派遣到福爾摩沙從事破壞工作。
    1946年夏天,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施朝暉就先加入中國共產黨部隊,展開對中國國民黨軍隊的游擊戰。1947年初春,中國人民解放軍俘虜300多位被中國國民黨徵調到中國作戰的臺灣籍士兵,由施朝暉收編並出任代理隊長和政治教員,負責精神洗腦和訓練,成立所謂的「臺灣隊」
    19495月,中國共產黨在國共內戰已全面勝利在望,情報得知蔣介石集團正從事大舉逃亡福爾摩沙的準備工作,遂令施朝暉起程潛往福爾摩沙,準備從事地下顛覆工作,以裡應外合,要一舉殲滅蔣介石集團餘孽。沿途由中國共產黨情報人員予以保護,最終成功突破層層封鎖,到達當時仍在中國國民黨控制下的青島,得以混入中國國民黨的撤退隊伍而回到福爾摩沙
    施朝暉後來說是自己想逃回台灣,自己假造路條《通行證》。但是,路條是遇到共產黨自己部隊盤查,得以放行而已,施朝暉卻自稱由中國共產黨情報人員沿途予以保護。可見此行事實上是由共產黨高層經嚴密計劃的派遣任務,才會由中國共產黨地下情報網提供共產黨控制區外地區的一路保護。謊言說多了,就易畫蛇添足,必有破綻。
    1950年,施朝暉盤算組織所謂的「臺灣獨立革命武裝隊」,試圖秘密吸收當時在二二八事件倖存的青年台灣志士。

    1951年底,施朝暉的潛伏身份被蔣介石集團查獲,施朝暉為求活命而被蔣幫中國盜匪收買,轉而擔任專門替蔣幫中國盜匪引誘台灣志士出洞的反間諜。
    195256日,名義上被通緝的施朝暉,從基隆搭乘招商局(隸屬蔣介石集團,今陽明海運)輪船「天山輪」,519日抵達日本神戶港。
    施朝暉(史明)說是自己逃亡、偷渡。但是,史明(施朝暉)在自己的回憶錄說:「在台灣逃亡期間都是住旅館--因為警察局是早上九點上班,上班後會到旅館拿前一晚的住宿名單,所以我通常都是近午夜十二點進旅館開房間,四、五點就退房,趕第一班車到另一個地方。」事實是:1. 警察局、分駐所都是24小時勤務。2. 當時嚴格規定,旅館都是每天晚上10點就必須拿當天的投宿名單到警察局分駐所登記(一些地區甚至是規定在9);超過晚上10點入住的必須立即通報,警察還會不定時在半夜進入旅館臨檢查核。直到1980年以後,這種直接侵犯每個人生活的霸行才逐漸淡去。蔣幫中國盜匪集團在那風聲鶴唳年代的此種戒嚴管控,只要是現年70歲以上的所謂台灣人都知道,史明(施朝暉)卻連這都不曉得,可見當時施朝暉(史明)並非在逃亡,更沒有住過旅館。更何況,昨夜投宿的旅客早上九點前都已經走了,警察到旅館拿前一晚的住宿名單做什麼!
    再者,從蔣介石集團手中脫逃的通緝要犯,會自己選擇搭乘蔣介石集團運作並控制的招商局輪船偷渡?難道是要自投籮網?當然不是!是蔣幫中國盜匪集團指示旗下的天山輪,公然以所謂的「偷渡」名義,護送施朝暉前往日本。
    凡謊話連篇,必有疏漏。

    在蔣介石集團運作下,先讓施朝暉以偷渡之名由日本警察逮捕,再說其是政治犯,基於人道理由提供政治庇護,在日本長期居留。
    為當時日本由美軍控制,美國為了圍堵共產主義,放任蔣介石倒行逆施,蔣介石集團在日本追捕流亡的台灣反抗人士不遺餘力。1952年所謂逃亡日本的施朝暉,若真是反抗蔣幫中國盜匪集團,怎麼可能逃得過蔣介石集團的追殺或追捕?即使到了1959年,已入籍瑞士並持有瑞士政府發給之公民證件的陳智雄先生,蔣幫中國盜匪仍然毫不忌憚引起國際事件,派情治人員前往日本將陳智雄綁架回台灣處死。何況施朝暉是蔣幫中國集團誓必趕盡殺絕、寧可錯殺一百不能放過一個的所謂匪諜,蔣幫中國盜匪集團怎麼可能放過施朝暉(史明)。若不是已轉為蔣幫中國盜匪集團所設暗樁的反間諜,施朝暉(史明)如何得以免除蔣幫中國盜匪的追殺,還於日本逍遙自在長達40年?
    1952年下半年起,施朝暉與在中國早就相識的日北本人平賀協子同居,在東京池袋車站前廣場賣麵食。1960年買下位於池袋車站西口的店面樓房,興建、經營五層樓高的「新珍味」中華料理店,為當年池袋站前最醒目的大樓。施朝暉說,這段時間他靠賣餃子、陽春麵、燒賣,賺進了5億日圓的資產。
    不到8年的時間,一個人煮麵、賣麵食,淨利潤就足以買下池袋車站西口的店面樓房,再改建為當時地標性的大樓?一般吹牛騙人也不敢如此誇張。後來施朝暉(史明)更大言「這段時間賺進了5億日圓」,天方夜譚啊!施朝暉(史明)真是狂妄至把別人當白痴的地步。
    1950年施朝暉盤算組織的所謂「臺灣獨立革命武裝隊」,是中國共產黨派遣的任務。1952年下半年起施朝暉口中的「獨立臺灣」,則是一石兩鳥。
().就是從事蔣幫中國盜匪命令下的工作,成立暗樁,擔任專門引誘台灣志士出洞的反間諜。
().同時執行中國共產黨交付之任務,那就是「台灣爭取獨立的戰鬥」。
    所以,顯然這筆錢正是來自蔣幫中國盜匪集團或中國共產黨提供的活動經費和犒賞。更可能是一魚兩吃,兩邊都拿!賣麵食,只是表面上有生活收入的裝飾。
    事實上,所謂的中國人都知道「福爾摩沙人(FormosansPaccanians,所謂台灣人)根本不是所謂的華人,更和所謂的中國或中華冥國沒有任何關係」這事實,只有所謂的台灣華奴還在裝作不知道:
    1914孫文於就說過「我主張日本應該讓台灣與高麗〈韓國〉兩『民族』實施自治」;1925年孫文再說:「我們必須鼓吹台灣獨立,和高麗的獨立運動互相聯合。」〈見於戴季陶的【孫中山先生與台灣】〉。
    1925年,蔣介石在還未想到要侵略台灣,就引用孫文的話說:「必須使高麗、台灣恢復『獨立』自由,才能鞏固中華民國國防。」。
1926年,蔣中正更於的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說:「國民黨支持台灣、越南、朝鮮〈韓國〉、菲律賓等『民族』的民族獨立革命運動」。
    193671日,毛澤東面對美國記者史諾採訪時說:「我們同時支持朝鮮和台灣爭取獨立的戰鬥。」。
    193841日,中國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蔣中正發表演說時還再強調一次:「希望台灣恢復獨立」。
    194115日,周恩來在談【民族至上與國家至上】時也強調:「我們同情民族國家的獨立解放運動,我們不只要協助朝鮮與台灣的獨立運動,也同情印度與東南亞諸國的民族解放運動。」。
19411231日,中國駐美大使胡適在美國演講時指出,所謂中國的被佔領區並不包括福爾摩沙。胡適說:「中國對日宣戰的目標,在恢復滿州、熱河、察哈爾、綏遠,以及中國本部的被佔領區。」表明所謂中國的被佔領區並不包括所謂的台灣。
可見所謂的中國人本來就知道,所謂的台灣人不是漢人,與越南、韓國民族一樣,是被迫所謂漢化的另一獨立民族。
    是直到1943年,蔣介石集團眼見美國參戰兩年,日本已露敗績。所謂的中國已因內戰而凋敝,腐敗又貪婪的蔣介石集團,才把垂涎野心轉向當時富庶進步的福爾摩沙(所謂的台灣)
    至於中國共產黨,原本只是要打倒蔣幫的中國國民黨,一直知道且認定福爾摩沙(所謂的台灣)是不互相侵犯的外國。因而,19495月派遣施朝暉潛往福爾摩沙組織所謂的「臺灣獨立革命武裝隊」,是要在福爾摩沙內部發動「武裝獨立革命」,裡應外合,要一舉殲滅蔣介石集團餘孽。其實,4個月後的1949 9 21 日,已具共產黨員身份的謝雪紅,是以台灣獨立聯盟主席身分,在北平正式參加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即使到了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總理周恩參加在印尼舉行的「萬隆會議」,仍然和以同等地位出席的「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大統領」廖文毅相談甚歡,並對廖文毅發表「台灣人要求獨立建國」的聲明表示贊同與鼓勵。
          中國共產黨一直是盼望福爾摩沙人能自己推翻蔣幫的中國國民黨。福爾摩沙復國,中國共產黨就可不費力氣收拾蔣幫的殘餘勢力了。所以,施朝暉的「獨立臺灣」口號,同時是在繼續執行中國共產黨所交付的任務。施朝暉在日本的「獨立臺灣」活動,正是一石兩鳥,還一魚兩吃、兩面討好、兩邊諂媚!
    其實,直到196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其國內的「中華民族」洗腦教條,還是不包括福爾摩沙(所謂的台灣)。即使當時已強佔西域(所謂的新疆)和圖博(所謂的西藏),並以支那厚黑學的蠻橫心態,把維吾爾族人、圖博人抹上其所謂的中華民族稱號,仍然承認福爾摩沙人(琶侃人,所謂台灣人)是異族、是外國人,與所謂的中國霸權無關,未有妄想染指福爾摩沙(台灣)的侵略野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原本只是要消滅流亡國外的蔣幫中國國民黨餘孽而已,是1970年,所謂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見華奴化的台灣聞達人士已全面配合蔣幫盜匪,偽裝成假漢人、假華人自以為高級,所謂的中國見獵心喜,才起了貪圖福爾摩沙(台灣)的念頭。所謂的中國人心想:「既然你們所謂的台灣人自己要裝做是漢人、華人或是中國人,是你台灣這塊肥肉自己要送到我中國的嘴裡來,讓我中國流了滿嘴口水,我中國不想要順勢把你台灣這塊肥肉吞了才怪!」這時才全面發起統戰陰謀和宣傳。

    1962710月,施朝暉著手虛構《臺灣人四百年史》一書,先以日文版在東京出版,並自此改名「史明」,說是取「把歷史弄明瞭」之意。
    事實上,施朝暉(史明)虛構所謂《臺灣人四百年史》是效法連橫,和連橫的偽造所謂《台灣通史》,都是用來作為投靠厚黑中國盜匪,表明誓死交心的「投名狀」,是「令史不明」的陰狠,更是全然的「史魔」。不只都是胡說八道的偽造文書,更是他們執意拖垮全體福爾摩沙人(FormosansPaccanians,所謂的台灣人),以做為他們認賊作爸、認土匪作祖公的墊背。真是禽獸不如!。
    此期間,施朝暉(史明)除了向蔣幫中國盜匪集團彙報旅日抗蔣志士的行動外,並於1967630日在日本東京創立所謂的「獨立臺灣會」(簡稱「獨臺會」),提出「主戰場在臺灣島內」的說法。引誘海外台灣志士向其靠攏,再驅使回台灣吸引更多福爾摩沙國內志士出洞,讓與所謂史明(施朝暉)有接觸或間接牽連的福爾摩沙國內志士,以成群就擒。
    史明(施朝暉)常自誇受過良好的間諜訓練,精通各種間諜技巧。間諜訓練,就是專精於敵方陣營從事欺敵、情蒐、搞破壞。而這所謂的敵方陣營,就反間諜而言,就是表面上的所謂戰友了。
    1972年就有溫連章被處有期徒刑15年,姜啟我處有期徒刑12年。柯文士、林國祥被判有期徒刑5年。
    1974年有鄭評被判處死刑;黃坤能、洪維和、林見中處無期徒刑;游進龍、柯金鐘處有期徒刑10年。
    199159日清大歷史研究所碩士生廖偉程;臺大社會學研究所畢業的文史工作者陳正然、社會運動參與者王秀惠、傳道士林銀福以及安光世(兩天後)的被捕-獨台會案。
         以上三事件,都是由史明(施朝暉)請入甕的!當這些受史明(施朝暉)使回台灣以及牽連出的志士被抓,尚未確認罪行時,史明(施朝暉)自己就在日本急著證明這些人,是執行推翻中華冥國行動的獨台會成員(有些人其實和獨台會沒有關係),讓蔣幫中國盜匪據以定罪。害更多人因他而坐牢,這是故意落井下石,他心裡有數。史明(施朝暉)事後從未對這些受害者伸出援手,更沒聽過他和他的獨台會試圖救過哪位政治犯。
    史明(施朝暉)自稱為他所謂的台灣獨立運動,在日本散盡家財。以上3事件及一些活動,史明(施朝暉)為了請福爾摩沙志士入甕,是有支付部分旅費和經費,但為數不過百萬日圓。與前面他自己所承認的5億日圓,根本是九牛之一毛。

    縱觀史明(施朝暉) 號稱的所謂台灣獨立運動,是以反間諜身份替蔣幫中國盜匪成立的暗樁,除了大話說盡(例如:史明在自己的回憶錄裡說「成立台獨革命武裝隊,我這條命必將奉送給我的台灣」),當然自己不會有任何實際行動。史明(施朝暉)在日本以其高掛的所謂獨立台灣運動,吸引反抗蔣幫中國盜匪的海外志士。這些台灣志士被騙入台灣後,依史明(施朝暉)的指示,呼喚、召集有心反抗蔣幫中國盜匪的國內志士,再讓蔣幫中國盜匪依取得的名單一一逮捕,甚至殺害。
    到了1992年,由於台灣的政治形勢轉變,專司搜捕台灣反抗志士的警備總司令部被裁撤。隔年(1993)既是偽裝所謂台灣獨立運動已40年,又年歲已高,求的是在自己原本熟悉的環境安養餘年,史明(施朝暉)遂以弄假成真(被信以為真)的台獨意識姿態回來台灣。
    1998年,埔農帶著所蒐集福爾摩沙古今歷史真相的證據,去面見所謂的史明(施朝暉),由於史明(施朝暉)尚未看詳情內容,欣然收下。席間談論台灣必須復國的國際法理基礎,雖然埔農講的是福爾摩沙復國,史明(施朝暉)說的是台灣獨立,仍是相談甚歡。隨後,埔農舉出清國官方文書及日本據台的戶籍記錄,說明「1945年以前的所謂台灣人全部是福爾摩沙(琶侃)原住民」的事實,史明突然暴跳如雷,高喊:「你是番仔,不要靠近我,出去!」並把拐杖丟給其「助理」,由她把埔農趕走。埔農最近才得知,除了埔農,有Leo Chuang兄等不少理性清明的所謂台灣人,都經歷過類似這種情況。

    由於史明(施朝暉)表面上主張「華毒的所謂臺灣意識」,正迎合眾多與蔣幫中國盜匪分食名、利、權、勢、位之台灣華奴士紳(尤其所謂的文史學者和政治人物)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的習性,這等台灣華奴士紳見到史明,就如在水中看見枯木,欣喜若狂,如獲至寶,就緊抓不放了。史明(施朝暉)也樂得搭唱,於是,餘生就享受著被台灣華奴擁戴的尊榮。2016年起,更獲得中華冥國蔡英文總統聘為中華冥國總統府資政,得意洋洋。此後,以前表面上一直裝作是對中國國民黨及中華冥國深惡痛絕、不共戴天的史明(施朝暉),開始參加慶祝中華冥國國慶及升旗典禮,對周圍唱著響亮的中國國民黨黨歌當國歌也視為理所當然了!既是習慣性滿口謊言,當然會處處顯露破綻;於是,再怎麼厚黑,也掩蓋不了那狐狸尾巴了!   
    因為年事已高,2019920日晚上119分,史明(施朝暉)以多重器官衰竭,去世於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半山仔史明(施朝暉)是禽獸不如的連橫、連震東及謝雪紅(本名謝氏阿女)的綜合體。史明(施朝暉)效法連橫的偽造所謂《台灣通史》,也虛構《臺灣人四百年史》,史明及連橫都是用來作為投靠厚黑中國盜匪,表明誓死交心的所謂「投名狀」,扭曲、污衊福爾摩沙(琶侃)歷史,是「令史不明」的陰狠,更是全然的「史魔」。史明(施朝暉)早年和謝雪紅同樣迷戀共產主義,為中國共產黨效忠。史明(施朝暉)後來在台灣轉而被中華冥國利用,從事誘捕福爾摩沙志士而獲利,又有連震東的模樣。
    就如其他學習支那厚黑學的所謂台灣士紳,史明(施朝暉)至死前仍然認賊作爸、認土匪作祖公自以為高級。史明(施朝暉)不僅鄙視自己的祖先,甚至經常對承認自己是福爾摩沙人(琶侃人)的清明理性所謂台灣人惡言謾罵、侮辱加污衊。生出這種子孫,真是福爾摩沙人(琶侃人)之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