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辨正14. 假唐山人吳鳳神話的亂七八糟

14.假唐山人吳鳳神話的亂七八糟

清國派台的唐山人滿官虛構吳鳳故事,鼓勵率先漢化、勾結滿官的士紳自以為高級;日本官員和蔣幫支那盜匪則是藉擴大吹噓吳鳳故事,施放「台灣人不應與入侵霸權對抗,認同入侵霸權就是高級」的催眠。這正是殖民侵略者,普遍所欲灌輸於原住人口的奸狡洗腦技倆
   
    顏問:「你說『清國據台,視台灣為敵境,將在台唐山人全數趕出台灣,一個不留;此後下了嚴刑峻罰的渡台禁令,禁止唐山人再移居台灣,清據時期沒有一個唐山人曾留在台灣』,但是,吳鳳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故事,『吳鳳(字元輝),出生於康熙三十八年正月十八日(1699),死於乾隆三十四(1769年)原籍福建平和縣,康熙年間隨父母來台』,怎麼不是移居台灣?」
    
埔農回答:
    唉!您這「吳鳳出生於康熙三十八年正月十八日(1699),,死於乾隆三十四(1769年)原籍福建平和縣,康熙年間隨父母來台」,是從日人後藤新平所寫的「阿里山番通事吳元輝碑」碑文,或「蔣幫中國壓霸集團編纂的所謂標準教科書」中看來的!對不對?這是後藤新平學習清國唐山滿官的奸狡手段,一方面為了分化台灣人,讓平地台灣人自以為高級,以利其支使平地台灣人助其前進深山砍伐珍貴林木;另一方面以「接受入侵霸權、認同統治者才是高級、開化、義氣的洗腦迷思,同時灌輸台灣平地人口和山地人口,才利用台灣假漢人士紳接受的中國式虛妄神話所刻寫的。請問,有誰曾在其他史料上看過這段記述?
    既然您提到所謂的吳鳳,埔農就詳細為大家舉證說明「虛構吳鳳故事」之前後,是如何的亂七八糟。也正好讓大家更清楚「假漢人、假華人」當上癮之台灣聞達人士,幫助侵台中國壓霸集團混淆台灣史實,是如何的明目張膽和睜眼說瞎話。
    若有朋友認識任何文史學者,可以請他們來仔細看個清楚。任何人只要能舉出確實證據,證明埔農後續的舉證說明有任何錯誤,埔農照樣頒發10萬元獎金。

    張兄說:「據我所知,1980年就有陳其南教授於民生報第版發表了一篇文章,直言吳鳳故事是一則捏造的神話;1985年吳鳳公園開幕時,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更到場抗議,直指此典禮、此公園是為醜化山地居民。隨後吳鳳是貪婪、壓霸、無惡不做之人的說法,紛紛被討論,並說明鄒族人是為反抗欺壓,才不得不殺了吳鳳;1988年,教育局刪除所有教科書內和吳鳳相關的故事,並在同年1231日,由林宗正牧師與黃昭凱先生,率領用署名原住民的電鋸,拆毀嘉義車站前的吳鳳銅像;19891月,吳鳳廟遭到縱火,還曾引起嘉義竹崎鄉所謂的吳鳳後裔和一些中埔鄉的假漢人,覺得祖先受到污辱()而激烈反彈。198931日,所謂的內政部才將吳鳳鄉名改回阿里山鄉。所以,吳鳳故事是惡意虛構的謊言,不少人都知道。」
    埔農說:
    埔農知道。陳其南教授、林宗正牧師和黃昭凱先生都是善良的好人,能明察吳鳳故事是惡意污衊的謊言,也能不畏當時朝野的鄉愿態勢,奮力為遭受污衊的山地居民說公道話,並促成將虛構的吳鳳故事從所謂的標準教科書中刪除,著實令人敬佩。不過,他們受限於根深柢固的中國式洗腦教育,沒有順理仔細追查,仍未能揭穿侵略者虛構吳鳳故事、利用吳鳳故事以分化並奴使台灣人的陰謀詳情,也未曾進一步察覺「士紳、土官、社事 (又稱社商)、通事、夥長(番割)」都是假漢人的史實真相,頗為可惜。

    在公開的記錄裡,「吳鳳」二字首次出現於劉家謀的《海音詩》及其附文。劉家謀是於道光三十年(1850年)上任台灣府儒學訓導。台灣府屬今台南市區,儒學訓導等同現在的督學或校長(「儒學」是地方之最高教育機關,內設教諭一人,等同現在的教育局長。另設訓導數人,訓導是指輔助教諭的助手,而約聘教員則稱囑託)。所謂的「吳鳳」,以前並無任何記載,就一個百年後的劉家謀知道?而且劉家謀是台南市區內的地方督學或校長,若真有其事,即使是道聽塗說,也應該是在嘉義縣流傳,怎麼會由一個道光三十年(1850年)才被派到台灣府(今之台南市區任儒學訓導的劉家謀口中初次說出?而且說的是81年前或132年前的故事?所以,很顯然,這是清國唐山人滿官在台灣執行洗腦改造的一貫手段之一,用以宣達「不接受漢化改造,就是『野蠻落後』;接受漢化改造,即是『高級、開化、義氣』」的洗腦催眠。
    「吳鳳」二字再次見於倪贊元的《雲林縣采訪冊》(略稱《雲本》),倪贊元光緒20年(189421日到任臺灣府雲林縣儒學訓導(又是訓導!)。倪贊元這位清國滿官,竟於44年後,依劉家謀的《海音詩》再加油添醋,也首次出現「鳳服朱衣紅巾以出」這戲劇化的點綴。
    
    日本據台,1900年「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成立,伊能嘉矩受命為幹事。伊能嘉矩考察台灣各地民情,聽聞了來自假漢人士紳的吳鳳傳說,伊能嘉矩本來就是以「不可信的謠傳」視之,並未理會。同年日本政府發現阿里山上有大片珍貴木材的森林,引起日本朝野的轟動,並引發貪婪。
    清國據台以封山令的土牛紅線圍困山地人口以自保,全無台灣山地的資料。日本人從當翻譯的所謂本島人之平地熟番漢化民(假漢人士紳,連橫為首)口中,耳聞鄒族人本強悍難馴(其實是不肯服從漢化、不願受侵略者統治而已)。由於砍伐這批珍貴林木須經過鄒族人居住區,為了壓制鄒族人的自尊心和精神,就學清國唐山人滿官的手法,以「『接受統治、與入侵者同化』是『高級、開化、義氣』」的洗腦催眠,引誘本島人(漢化民)越過土牛紅線,幫助日本政府順利進行採伐高級林木之工事。於是,1904 年,當時的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巡視嘉義之際,特別派遣部屬參拜所謂的阿里山蕃通事吳鳳廟(說是吳鳳廟,實在可笑,後面會有解說),還賦一首詩弔吳元輝(吳鳳)
    1906年,所謂的吳鳳廟()因為大地震而傾頹,津田毅一就任嘉義廳長後,在總督府的指示下,準備重建()吳鳳廟(其實是改建成吳鳳廟)1909年嘉義廳長津田義一編纂《吳鳳傳》。1912年廟宇起建中,當時的嘉義廳警視課長(相當於嘉義警察局長)中田直久寫了一篇《殺身成仁通事吳鳳》(由警察局長執筆,可見其居心)。佐久間總督特書「殺身成仁」匾額;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撰文立碑,並出版《通事吳鳳》。翌年 1913 年所謂的吳鳳廟建成, 3 月舉行吳鳳廟遷座式,當時的臺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更親自主祭。《臺灣日日新報》當時就報導:「從臺北有總督移駕臨場,高田代理長官、石井法院長、大津、龜山兩總長、萩野司令官也都參加;嘉義有各大官雲集,『為稀有之事』。」當時連日本報社都對這大陣丈感到不可思議!

    1914 年日本政府並將虛構的吳鳳故事列入台灣《公學校用國民讀本》。193010月底發生了霧社事件,年底再由日本作家出版一本《義人吳鳳》,在書中更刻意污衊蕃人兇殘冷血,再加入吳鳳赴死前,聲淚俱下力勸蕃人痛改前非、洗盡惡習的虛構情節,還在文中連連讚美吳鳳,說吳鳳是「東方的耶穌基督」。
    但是,到了1937年,在所謂的中國爆發七七事變,日本政府一反「漢化民是高級、開化、義氣」的催眠手法,也因為採伐檜木已順利進行,於是大力嘲笑以假漢人姿態自以為高級的台灣人,喝令拆除所謂吳鳳廟裡的吳鳳騎馬塑像,並禁止民眾祭拜。

    1945年蔣幫中國壓霸集團入侵台灣,當時中國壓霸集團在台灣已無當年日本人面臨的山地險阻之難題(日本官方之前已全然掌控台灣山區),但蔣幫中國壓霸集團明知「台灣人都是原住民,台灣人和所謂的漢人、華人一點關係也沒有」,為了分化台灣人以利奴化,又再度發現了吳鳳神話的可利用性。蔣幫中國壓霸集團特意學日本人,由派出之首任嘉義市長宓汝卓(中國人貪官,曾有嘉義濟美會不敢舉發,卻僅以余慶鐘為上訴對象)探訪所謂的吳鳳後裔,並為了偽裝所謂漢人或假漢人都是熱衷於「捨身從公(為入侵霸權服務奮不顧身)」的精神,強調吳鳳事蹟完全是事實,大言吳鳳是「力行哲學」實踐者的最佳典範。
    1946年,為了加強渲染吳鳳傳說的影響力,蔣幫中國壓霸集團決意將阿里山鄉改名為吳鳳鄉,又命名吳鳳路、吳鳳中學,隨後也拍攝電影「吳鳳」和「阿里山風雲」,大力將吳鳳的傳說寫得更荒腔走板,編入所謂的標準教科書中。
    1949年後,蔣介石為加強「假華人、假中國人是高級、開化、義氣」的洗腦催眠,如同當年的日本台灣總督一樣,親臨巡視所謂的吳鳳廟,也令當時嘉義縣長假漢人林金生予以重修,並題贈「舍生取義」匾額,掛在吳鳳廟的正殿上,並在所謂的吳鳳廟園區中豎立「勿忘在莒」石碑(比日本總督更變態!)。並由考試院長賈景德,撰寫修廟始末的「重修吳鳳廟碑」碑文,增添了拜殿和碑亭,以及頂部五嶽廟朝天形式的三間三柱三卷門樓。在大加宣染之後,從此吳鳳穿紅衣、戴紅巾、騎白馬的慈眉善目形象,就此扎根在被呆奴化的近代台灣人心中。
    1985年更開闢吳鳳公園,所謂的吳鳳廟加吳鳳公園更成了觀光的景點。
  
    以上是侵略者別有用心的作為。清國派台唐山人滿官基於妒恨心態,更為了順利執行強制漢化的洗腦改造,虛構吳鳳故事,用以宣達「不接受漢化改造就是『野蠻落後』,接受漢化改造即是『高級、開化、義氣』」的奸狡洗腦技倆。日本官員和蔣幫中國壓霸集團則藉以擴大吹噓吳鳳故事,表面上看似是強化了吳鳳「成仁」的偉大之處,但是實際上卻是在強調「台灣人不應與異族對抗,應該為異族犧牲」;另一方面又以暗示催眠,表示避居高山之不合作人口是可以用「假仁假義」來感化的,這也正是殖民者普遍所欲灌輸於原住人口的觀念。除此之外,標榜吳鳳的「殺身成仁」、「奉公守法」,正也有助於侵略者美化統治異族的事實,同時也可樹立統治者在被統治者心中的正面形象。這些觀念和態度,正是視台灣為敵境的清國、日本殖民者、侵略者蔣幫中國壓霸集團之共同期望。蔣幫中國壓霸集團入侵台灣有樣學樣,更是奸詐狡猾,把清國派台滿官強制漢化以及日本催眠被統治者的殖民手法加以融合利用,加速將台灣人分化、奴化。

吳鳳是一位土官(率先勾結清國唐山人滿官的假漢人士紳)聘用的爪牙;是向鄒族人收租的「番割」(後來的假漢人偽稱「墾首」)

    清國派台的唐山人滿官虛構吳鳳故事,只謂吳鳳是為其所用的「番割」、「通事」,並未說吳鳳是所謂的唐山人或漢人。是「假漢人、假華人所謂士紳之不要臉極致」的連橫,為認盜作祖強造史,在那滿篇誑言妄語的所謂台灣通史裡,以寫幻想小說的方式加以擴張,才首次出現吳鳳「字元輝」以及「吾漢族也」之說。還說「吳鳳,諸羅打貓東堡番仔潭莊人,今隸雲林」。其實諸羅打貓東堡分東上堡和東下堡,打貓東上堡後來是劃入雲林縣沒錯,但打貓東下堡是被劃入嘉義縣。事實上,番仔潭莊是打貓東下堡所轄的20個庄之一,為嘉義縣竹崎鄉。假漢人連橫不知,就亂說「番仔潭莊,今隸雲林」。
    連橫為認盜作祖強造史,更是「不學無識」。連橫在「台灣通史吳鳳列傳」中,先說「吳鳳於康熙五十一年(1712)任通事」。但是他接著又說「朱一貴既平之後,阿里山番始內附。則鳳為通事,當在乾隆時也。」事實上,其說法在這裡就有3處錯誤和矛盾。一是吳鳳任通事之年,直到康熙五十八年(1719)吳鳳還只是番割(夥長),何來「吳鳳於康熙五十一年(1712)任通事」?二是中埔鄉社口村被納入清國國界內之年,所謂「內附」是劃入【封山令】的土牛紅線(清國國界)之內,也就是開始執行強制漢化中,也才設置有所謂的「社事」、「番割(夥長)」、「通事」。所以,中埔鄉社口村「內附」必在吳鳳任夥長之前,何來「阿里山番始內附。則鳳為通事」?三是朱一貴事件發生之年,朱一貴事件是發生於清康熙六十年,並非乾隆時期。
    其他無恥假漢人的胡說八道更是離譜。吳鳳的通事職位,是清據時期一個不重要的地方官職,他的生、死之事均不見於當時官方的任何記載。無恥假漢人先說「吳鳳出生於康熙三十八年正月十八日(1699),福建省漳州府何平(或和平)縣烏口社人,康熙五十一年(1712),為阿里山通事」。1712年僅13歲就任通事?而且由現存的契約文書裡證實,康熙五十八年(1719吳鳳還只是「番割(夥長)」。後來發覺離譜,就改說「24歲時擔任理番通事」。後來又發現福建漳州府並無何平(或和平)縣烏口社,又改說「吳鳳,福建省平和縣人,清康熙年間,隨親移居至諸羅」。可見都是為了認盜作祖的胡扯!至於吳鳳死亡年代,埔農所看過的就有三種說法,倪贊元的雲林採訪冊說是歲次戊戌(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社口庄的所謂吳鳳祠註明是雍正七年(1729年);吳家神主牌則記載為乾隆三十四年(1769)。真是亂七八糟! 

    至於所謂吳鳳祠的設立也全是胡說八道。劉家謀的《海音詩》(已是1850年以後)僅謂「鳳墳在羌林社,社人春秋祀之」,會偽稱春秋要到羌林社祀鳳墳,必是並無「祠」或「廟」;倪贊元的《雲林縣采訪冊》(1894)才寫作「乃於石前立誓永不於嘉義界殺人;其厲乃止。居民感其惠,立祠祀之」,假漢人就跟著說「各社長老尊鳳為阿里山神,立祠禱祀」,這是首見有「祠」之說,此時已是清國末年。後來卻又說「吳鳳廟建於嘉慶25(1820),是由當年吳鳳辦公的衙門改建而成,稱作阿里山忠王祠」;又說「後來繼任的通事楊秘根據漢番同胞之願,在今嘉義縣中埔鄉社口村立廟禱祀」。
    以上不但時間點互相矛盾,而且楊秘既然是繼任吳鳳的通事,必在1718年,或1729年,或1769年,何來的1820年建吳鳳祠、忠王祠或吳鳳廟?另外,如果真如倪贊元所稱的「居民感其惠,立祠祀之」,則何來的「由當年吳鳳辦公的衙門改建而成」?又何來的「楊秘根據漢番同胞之願,在今嘉義縣中埔鄉社口村立廟禱祀」?可見都是不打草稿的胡說八道!清國末年至日據初期,假漢人連橫「為認盜作祖強造史」之時,也只是跟著倪贊元的《雲林縣采訪冊》說「尊鳳為阿里山神,立祠禱祀」而已,也沒有提及何地有何「祠」或何「廟」。

    真正的所謂吳鳳廟是1912 年日本人所建,1913 年完成。1904 年的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巡視嘉義之際,為了利用既有的吳鳳傳言,是有特別派遣部屬去參拜所謂的阿里山蕃通事吳鳳廟,但該中埔鄉社口村的唐山廟,原本供奉的是觀世音菩薩、玄天上帝、註生娘娘和土地公。這中埔鄉社口村的廟宇,本是典型的唐山式迷信。清國唐山滿官為了加深奴化台灣人(Paccanians),就訓練台灣人迷信,由社學轉入廟學,這種唐山邪教的神廟全台灣到處都有。清國末年或者是後來為了附和日本官方,不知是誰加進了吳鳳,說是忠王祠。
    這種以假漢人的虛妄精神奉承入侵之王權的心態,不只發生在中埔鄉社口村的這一件。石棹也有另一間多數人比較不曉得的所謂「吳鳳廟」,石棹吳鳳廟是「常青居」民宿的許春芳老闆任村長時,於1999年與村民所籌蓋的石棹廟宇。除了吳鳳,也是供奉有土地公、註生娘娘、玄天上帝、觀世音,不過又多加入了一個中壇元帥。現在卻傳出「日據時期即已存在」的笑話!

    事實上,清國侵台強制執行所謂的漢化,台灣人當然抗拒,台灣人局部的小規模抵抗持續不斷。唐山人滿官其實都很膽小,一直是蠶食般一步一步進逼,而且在勢力所及的外圍構築「土牛、土牛溝」(所謂的土牛紅線,防止拒絕漢化的台灣人潛逃,以及防堵未被漢化的台灣人與漢化中的台灣人裡應外合。由於台灣人崇尚自然、和平、分享、互助,本無戰鬥訓練也不製造武器,面對的又是重砲、利槍,所以,不屈服則死的死、逃的逃。這些史實唐山人滿官不可能照實記載,只稱為「番亂」或「番害」,史料上都僅有簡陋的記載。屈服的台灣人若記述必遭迫害;漢化過深的所謂士紳,則是學會所謂漢人的厚黑學,認盜作祖、鄙視同胞和祖先,以所謂漢人的虛妄思維亂寫一通(其中以晚期的連橫最惡質、最不要臉)。著名的台灣人大規模抗清,是朱一貴,林爽文和戴潮春事件,但並不是單純的抵抗被強迫漢化,實在是因為唐山人滿官勾結、縱容假漢人所謂士紳的瘋狂肆虐,台灣人忍無可忍才群起反抗。但是,台灣人的抗暴卻被認盜作祖的無恥台灣假漢人寫成是唐山人(所謂的華人)參加天地會、來台灣反清復明。埔農曾於自由時報登了半個版面的巨幅廣告,言明「任何人若能舉出實證,證明朱一貴,林爽文和戴潮春是唐山人(所謂的漢人)參加天地會,以及來台灣反清復明,埔農將頒發新台幣一百萬圓獎金」,一直並沒有任何文史學者敢吭一聲。

    清國唐山人滿官虛構吳鳳故事的時間設定在18世紀前半期,正是清國改以土官統攝「土牛、土牛溝」(所謂的土牛紅線)事務;隘口的「官隘」轉型成「民隘」;由漢化民土官自己設隘寮、募隘丁管理的時候。這套政策,給予當時勾結唐山滿官的台灣聞達假漢人(所謂的士紳)有可乘之機。台灣聞達假漢人看見其中有旁門暴利可謀取,趕緊乞求成為「土官」以掌管「民隘」。當清國官兵護送教官、訓導、教員越過「土牛紅線」繼續強制漢化隘口外番社時,隘寮、界碑和「土牛、土牛溝」的防禦工事隨著往外移。這些台灣假漢人士紳仗勢侵占更多新受管「社番」所開墾的土地,產生許多衝突。但是,由於台灣假漢人士紳早勾結唐山滿官,新受管「社番」求助無門,逃的逃,反抗的遭殺害。這些侵占新受管「社番」土地的所謂士紳,變身為大租戶(直接向官府繳稅的大地主),向被強佔土地的受害者收取租金,再以其中一小部分上繳官府。這等遭唐山厚黑學汙染的土官被稱為「社事 (又稱社商)」。「夥長」、「通事」是這些所謂士紳之社事聘用的走狗,當時的清國滿官稱這種人為「番割」,清國向台灣人步步進逼時就是由他們帶頭欺負自己的同胞而得利。單看「番割」二字即能明白這種人的嘴臉,後來假漢人的所謂士紳往臉上貼金,先要求稱是「夥長」、「通事」,再自稱「墾首」。
    1,683年,清廷消滅據台的鄭成功東寧王國後,將在台唐山人全數趕出台灣,一個不留。此後下了嚴刑峻罰的「渡台禁令」,禁止唐山人再移居台灣。諸羅縣知縣季麒光就說:「臺灣自偽鄭歸誠以後,難民丁去之、閒散丁去之、官屬兵卒又去之。」那來的唐山人(所謂的漢人)在台灣任「社事」、「夥長」、「通事」?

    郁永河在《裨海紀遊》中就寫到:「此輩正利番人之愚,又甚欲番人之貧:愚則不識不知,攫奪惟意;貧則易於槌挾,力不敢抗。匪特不教之,且時時誘陷之。即有以冤訴者,而番語侏離,不能達情,聽訟者乃問之通事,通事顛倒是非以對,番人反受呵譴;通事又告之曰:『縣官以爾違通事夥長言,故怒責爾』。於是番人益畏社棍,事之不啻帝天。其情至於無告,而上之人無由知。是舉世所當哀矜者,莫番人若矣。」劉家謀的《海音詩》也寫到「紛紛番割總殃民」。在在皆道出所謂通事、夥長無法無天之惡行。【噶瑪蘭通判】記述:「啁啾鳥語無人通,言不分明畫以手,訴未終,官若聾,竊視堂上有怒容。堂上怒,呼杖具,杖畢垂頭聽官諭。」這就是台灣假漢人士紳仗勢侵占新受管的「社番」土地,受害者求助無門,訴之官府也沒用的情形。氣不過者只能自衛,卻被說成「番害」。
    這些台灣假漢人士紳(社事)以及所謂「夥長」、「通事」的「番割」之惡行,1886年時的劉銘傳就實在看不下去,於是以《清賦的12項建議》上書朝廷:「蓋台地雖歸入清朝版圖,而與內地聲氣隔絕。小民不知法度,無從請給執照。其赴官請領墾照者,既屬狡黠之徒,往往眼看某處埔地有人開墾行將成業,乃潛赴官府請領執照,獲得廣大地段之開墾權,多至數百甲,少亦擁有數十甲。以執照為證據,坐領他人墾成土地,爭執興訟。無照者且不能對抗之,因不得已承認其為業主,而納與大租。是以大租戶不費絲毫勞力坐收漁利。而實際上投資開墾者,則反居小租戶的地位。」
    這些少數漢化深、學習厚黑學的所謂台灣士紳假漢人,清據時期勾結滿官、認盜作祖。這等所謂士紳,繼而屈膝恭迎日本侵台;後又鑽入蔣幫中國壓霸集團肆虐台灣的行列,協助中國壓霸集團,製造出現今眾多身陷中國式虛妄思維的假漢人、假華人台灣聞達人士。

    仔細看以上的舉證說明,就應該知道,所謂「吳鳳故事」全然是別有用心的胡說八道,吳鳳是依靠侵略者作威作福的假漢人「番割」,是台灣人之恥!
   

兩張當時的契約文書,讓認盜作祖之無恥假漢人、假華人的醜惡嘴臉一覽無遺

    其實,關於吳鳳,只有其後人保存的兩張契約文書才是真實。
    第一張契約文書:
    立合約人阿里山土官阿貓里,因本社餉課繁重,無可出辦。將本社界內番仔潭草地一所並埔林,東至坑頭、西至大溪、南至雙圈潭、北至牛坑崙水流內,四至明白為界,將草地付與吳宅,前去招佃、築坡開墾,每年公議、納租叁拾石,貼本社餉銀。收成之日,車運到社交納,務要經風扇淨。其築坡開圳工費,欲贖之日,估價清還,凡招佃之人,須當誠實不得容匪,此係二比甘愿,各無抑勒,今欲有憑,親立合約一紙付執為照。
知見人夥長:吳鳳
立合人阿里山土官:阿貓里
代書人夥計:黃勒 康熙 58  3 
    這一張契約文書立合約人阿里山土官阿貓里,這名字怎麼看都絕對不會是唐山人(所謂的漢人),應該是當時為了讓新受管土地的所有人卸下心防,才故意以本名自稱;或是還未被冠漢姓、取漢名。但後者的可能性較低,因為土官必是勾結清國唐山人滿官的所謂士紳,不太可能沒冠漢姓、取漢名。
    契約內容正是康熙 58 年(1719 年)台灣假漢人土官阿貓里,利用新受管土地所有人不懂所謂的漢文,設計謊言藉口,仗勢侵占新受管「社番」所開墾的土地,再將原地主改為佃農而收其租的情事。而契約中所見吳鳳,是一位代土官向當時還居住在平地之鄒族人收租的「夥長」(唐山人滿官稱為「番割」,後來的假漢人偽稱「墾首」),是土官聘用的爪牙。
    第二張契約文書:
    仝立赦一九大租字,人業戶張祿、通事吳鳳二比因爭山堺不平,久控公廷不能結案。時有埔尾庄耆董鄭月,出為婉勸調處,二比息訟、定堺無爭。祿等二比悅服聽從,鳳等無以為謝,商議月有山頂並山腳埔園一處,四至堺址載在契內,明白為堺,永免其一九抽的大租,以酬其勞。此係祿與鳳二比甘愿,日後各無抑勒反悔生端滋事,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赦合約字一綢,並豎立石碑一位,永遠付執為炤。
代筆人:陳老
仝立赦免合約字人業戶:張祿
通事:吳鳳 乾隆 25  3 
    這第二張契約文書整整晚了41年,是乾隆 25 年(1760 年)所立,當時吳鳳已任通事,內容則是把「吳鳳藉通事身份貪瀆,搶奪別人土地而爭訟」的惡行惡狀表露無遺。因遭遇抗拒,才又唆使地方耆董(另一種所謂士紳的惡霸)向對方施壓、恐嚇,以遂其壓霸的醜惡野心,後再免去該耆董之大租,以作為酬勞。這是勾結霸凌的巧取豪奪和分贓,真是欺人太甚,更是台灣人之恥!

    今日認盜作祖的台灣假漢人、假華人聞達人士,正是阿貓里、吳鳳之輩的延續。這些少數假漢人的所謂台灣士紳,從清據時期延伸到日據時期,又鑽進迎合蔣幫中國壓霸集團侵略台灣、肆虐台灣的奴才行列。更悲慘的是,這批早先的少數認盜作祖假漢人、假華人,以中國式的虛妄思維自以為高級,協助蔣幫中國壓霸集團,製造出現今眾多身陷「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心理扭曲、自以為高級的假漢人、假華人台灣聞達人士。

台灣人(Paccanians)本是靈性智慧的民族,外來的侵略強盜才真是野蠻族群

    顏問:「我連續看了你仔細舉證說明的『台灣人之恥-所謂吳鳳』,一方面驚覺『入侵豺狼之陰狠和家內鼠輩的罪大惡極』;另一方面因自己過去的粗心迷信而羞愧。弟另有一個你沒說清楚的問題請教:那表示,台灣山地人口並沒有所謂『出草殺人、取首當祭品』的惡習了?」
    埔農說:
    台灣人(Paccanians)本來都具靈性智慧,當然不可能有這種野蠻行為!這是壓霸侵略者為加速將台灣人分化、奴化,以妒恨心態虛構出的情節。所謂的台灣(Paccan)山地部落群,一部分是早期荷蘭人異質氣入侵時,為了避開騷擾而主動遷居山區;更多的是於鄭成功集團和清國唐山官兵之邪氣入侵時,為了「恥與為伍」或逃避迫害而遁入深山。早期台灣(Paccan)人口長期都僅維持在1百萬左右,難道大家真的以為台灣山地住民原本就喜歡住在生活不便的深山?根據荷蘭人入侵台灣(Paccan)初期的文書記載,台灣低海拔的山中台地,是有少數台灣族人居住,但本無深入高山內的住民。所謂的台灣高山住民,早年其實是比台灣平地住民更堅守靈性智慧與尊嚴的一群台灣人。他們不希望受貪婪、壓霸的入侵者影響,寧可退避於壓霸入侵者不願或不敢進入的困頓山區。這般「堅守靈性智慧與尊嚴」的人口,怎麼可能會有所謂「出草殺人、取首當祭品」的習俗!
    事實上,荷蘭人侵台灣達40年,不論平地或是唐山人(所謂的漢人或華人)心虛畏懼而不敢進入的山區,荷蘭人全台灣(Paccan)到處走透透,都只見台灣人(Formosans; Paccanians)善良好客,易為唐山人所欺負。
    荷蘭人記述:台灣人(Formosans; Paccanians)族群內若有人背叛而導致傷害,只將犯行在議會公佈,犯者並無刑罰;台灣人寧可自己受苦,也不願見到侵犯者悲傷【Formosan Encounter Vol. I  p.114】;台灣人因自己的行為而造成傷害時,行為者自覺得必須受罰,才能夠安心繼續生活;但即使致人死亡,議會最重的判決也只是鞭刑;外族惡意侵犯時,無論造成多大傷害,捉到敵人,只割下其頭髮【Formosan Encounter Vol. I  p.118】,意思是「你無禮、不良,需如小孩般,回去讓你的族人重新調教(台灣族人未成年男性不留髮)」。割髮對台灣族人是最重極刑,如同其他國家的死刑一樣,人人懼怕,大都不敢再犯。唐山人以及荷蘭人入侵,才帶來故意殺人的行為,台灣族人也才見識到砍頭和絞吊的手段。
    是有唐山人因惡行重大,台灣人割其髮辮,唐山人覺得羞辱就反咬,曾向荷蘭人污衊台灣人有砍人頭的行為。荷蘭人親眼觀察,卻發現大不同【Formosan Encounter Vol. I  p.118】。荷蘭人剝削台灣,只要不過分殘暴,從未見台灣人以打、殺的方式對抗。是唐山人奸詐、暴虐成性,偷、拐 、搶、騙、殺,無惡不作,台灣人才割其頭髮。幫助荷蘭人圍剿唐山人,也只在唐山人郭懷一集結唐山人(4)成寇時才發生過一次。鄭、清侵台,殘暴如豺狼,燒殺擄掠,台灣人無法忍受只好退避或反抗。到後來,更忍無可忍,才偶而出現「你既然惡意污衊我獵人頭,我就真的砍你頭」的義憤填膺。再善良的人,其忍氣吞聲有時也是會有極限的,但這情形還是很少見。
    正如顏兄所言:「入侵豺狼是如此之陰狠、家內鼠輩是這般的罪大惡極」,所以台灣人(Formosans; Paccanians)真的很難不被迷惑,請顏兄不必自責。

    埔農30年前曾探訪達邦附近,現稱為鄒族的長者,他們還知道「祖先約200年前是第二次為了逃避清國所謂漢化的蹂躪,從樹頭埔(被蔣幫中國壓霸集團改為義仁村)退避而來」,族人代代相傳的記述是:「祖先確曾 (僅有的一次殺過一名當清國滿官走狗、欺人太甚的假漢人「番割」。這人太可惡了(其他假漢人「番割」是非常可惡,但這人更是罪大惡極),忍無可忍才鎖定他加以襲擊。」至於此人是不是後來虛構故事所指的所謂吳鳳,他們不確定。
    以上埔農所述「虛構吳鳳故事的狡猾和惡毒」,任何人(尤其是文史學者)只要有確實證據,能證明有那一項埔農的說明中,所舉出之證據是錯誤的,或有那一部分是偽造的,埔農願意跪地謝罪,並保證頒發10萬元獎金。

   PT:「老師平安!關於『到了1937年,在所謂的中國爆發七七事變,日本政府一反以『利用深度漢化的假漢人虛妄思維』洗腦台灣人『接受統治、與入侵者同化是高級、開化、義氣』的催眠手法,也因為採伐檜木已順利進行,於是大力嘲笑以假漢人姿態自以為高級的台灣人』,能否分享日本人嘲笑自以爲高級的假漢人之內容。
    埔農:
    日本人從此開始罵假漢人的所謂士紳,以及奉行唐山迷信的台灣人,是「清國奴」。

    PT:「原來「清國奴」是用來罵台灣的假漢人。」
    埔農:      
    是的,以及沒頭沒腦被唐山迷信牽著鼻子走的台灣人。

    PT兄:「唉!心痛遠離清明的Paccanians。」